一、质量监管“三重门”
首先,标准更清晰——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。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,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。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31701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/T31888-2015《中小学生校服》等国家标准。GB/T31888-2015《中小学生校服》刚刚发布,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综合性国家标准,所有校服生产企业都要遵守。
二、“家委会制”公平化
除了质量底线外,本次《意见》的另一亮点是“家长委员会”作用的突显。《意见》强调,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确定是否选用校服。实际上,这也是近年来教育改革实践中屡屡提及的内容——2010年颁布的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,明确提出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,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。2012年,教育部发布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、自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。
三、市场开放树榜样
当然,虽然《意见》给整个校服行业提出了新要求、新方向,但当校服市场越来越公开化、透明化、公平化时,作为一项积累已久的“民生工程”,其转型也会有相当长的阵痛期。北京某知名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,中国“面口袋”校服大行其道几十年了,要改绝非一朝一昔,而相较于标准,现在迫切需要做的是多树立几个榜样,毕竟优良的示范才是最好的说服。
四、统一管理提高度
当然,除了质量监管、家委会制度、市场公开化之外,此次《意见》的最大亮点莫过于明确校服“审美”的意义。意见明确指出,校服是中小学生的“第二层皮肤”,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,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。